西元前312年己酉季秋初六。
繼《荀子禮制》一書激起千層浪以後荀況接着又拋出了另一顆巨雷《華夏族》一書正式面世。
書中引經論典旁徵博引探古尋源得出一個結論無論是中原各國還是邊塞各族都是三皇五帝的後人大家都是一個民族華夏族出身。華夷之分只是人爲原因所造成並激烈地抨擊了以文化強行分割華夏族大家庭的言行鼓勵華夏族大家庭內應該文化交流互通有無共同繁榮。
斯時華夷之辯也就是華夷之別正盛華夏一族的言論一出立刻引來學者們的激烈爭論不過面對《華夏族》一書中詳實的論證資料反對者也難以找出反駁的依據只好從文化習俗上來進行反駁一時間風起雲湧。
各國朝廷見凌雲志不斷弄出一些學問上的問題整風弄雨反而對他徹底放心了此人不研究軍事反而專門研究一些旁門左道的事情可看出胸無大志無意圖謀他國之志逐漸對他失去了戒心。
凌雲志更乾脆不但將《華夏族》一書作爲了各級學校的必讀知識而且更是組織起了一大批學者擔任傳播文化的使者深入邊塞各國傳授文字教授知識宣傳禮制思想、華夏一族的理念。
各國皆以其爲瘋子凌雲志頓時在遼東奇人、遼東聖人的外號外又增加了一個遼東瘋子的外號傳遍天下。
凌雲志畢生持之以恆地堅持傳播文化其潛移默化的影響改變了整個華夏民族的展進程對形成大一統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意識有着劃時代的偉大意義。這都是後話。
荀況待《華夏族》面世以後悠然離開薊城繼續各地遊學的歷程。
隨即凌雲志又開始了對行府、軍府、監察御史府各機構大刀闊斧的改革爲順利建國開始鋪路。
改行府爲樞政院爲國家最高的政務機構設宰相左、右相。
設立八部吏部、戶部、禮部、刑部、工部、農部、教部、商部爲主要的政務部門。
吏部掌管全國文職官吏的任免、考課、勳封、升降、調動、備案等事設尚書左、右侍郎下統吏司、司封、司勳、考功四司。分設郎中、員外郎二人。四司官員分掌如下:吏司郎中掌文官階品朝集、祿賜、給假告身、假使員外郎其中有一人專掌選補流外官;司封郎中掌封命、朝會、賜予之級。司勳郎中掌官吏勳級;考功郎中掌文武百官功過、善惡之考法及其行狀。
規定官員的選授制度是:郡守、侍郎以上者由國王親自選授郎中、郡府各機構的官員、縣令以上者由宰相副宰相合議後樞政院提名呈報國王御批吏部聽制授官以下者由吏部根據其身材、資歷、才能、功勞、德行、言辭、書判諸方面的優劣予以“註批”並報請樞政院審復後授職。
戶部掌全國財政、民政包括土地、人民、婚姻、錢穀、貢賦等所屬有戶司、度支、稅收、金司、倉司四司。其中戶司郎中、員外郎掌戶口、土地、貢獻、蠲免、優撫、婚姻、繼嗣之事;度支郎中、員外郎掌支度國用、租賦少多之數物產豐約之宜水6道路之利每歲計其所出而支其所用。稅收郎中、員外郎掌全國稅收的徵繳、覈計之數;金司郎中、員外郎掌天下庫藏出納、權衡度量之數;倉部郎中、員外郎掌天下庫儲、出納、調劑糧草支出之數。
規定財政支出年初由戶部預算內閣複審呈報國王御批預算內支出大額項由樞政院宰相副宰相合議後審批支出小額常例項由戶部審批。
稅收採取入庫後分成制按一定比例返還各郡縣稅收稅種、比例由內閣統一制定頒佈律法執行嚴禁各郡縣私自改動、設定稅賦及私收任何雜費嚴禁截流稅收收入並制定了嚴厲的處罰措施。
國家財政的審計與稽覈職能則歸另屬監察御史府的比部司。
禮部掌外交、禮儀、祭享之政。所屬有外司、禮司、祠司、膳司四司。其中外司郎中、員外郎掌外交出訪、接待各國使臣、管理使節舍館之事;禮部郎中、員外郎掌禮樂、衣冠、符印、表疏、圖書、冊命、祥瑞、鋪設及百官、宮人喪葬贈賻之數;祠部郎中、員外郎掌祠祀、享祭、天文、漏刻、國忌、廟諱、卜筮、醫藥、僧尼之事;膳部郎中、員外郎掌陵廟之牲豆酒膳。
刑部掌律令、刑法、徒隸罪犯並平議國家之禁令管理刑獄、治安。其屬有律司、刑司、監司、司門四司。其中律司郎中、員外郎掌律法草擬律法頒佈、貫徹之事;刑司郎中、員外郎掌律法執行按覆大理寺及全國上奏諸案件凡是審理大案件可用尚書侍郎之名義與御史中丞、大理卿組成“三司”共同參議;監司郎中、員外郎管理俘虜奴隸的簿錄全國各地監獄並審理其訴訟事件國家布大赦令可代表刑部召集囚徒宣佈赦免名單;司門郎中、員外郎管理門禁關卡出入登記以及治安管理。
工部掌管土木水利工程、工匠、交通、手工作坊、礦山開、造船、民用機械、工具的設計、改良和製造工作等事以及諸司官署辦公所需紙筆墨之事。
農部掌管國家屯田、農田水利、農業技術指導、移民安置、農牧業開墾開等事國家農、林、牧(軍馬除外)、養、漁業之政。
教部掌管國家的教育普及、學校建立管理、教化民衆、民族融合、負責明立項、研究和實用轉化。
商部掌管國家商業開、招商引資、行業規劃管理等事。
成立內閣負責決策和審議國家的政務由凌雲志、三督相、宰相左、右二相、樞軍院樞軍相、副相、監察御史府總監察御史、內府總理以及各部尚書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