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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朕,都是爲了大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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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1章 《章武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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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漢律法,其源頭還是脫胎於《法經》的《九章律》。

但隨着之後各式各樣新的問題出現,《九章律》顯然已經不足以支撐國家以及百姓對於律法的需求。

故此,除了《九章律》,日後還增加了叔孫通的《傍章》十八篇,張湯的《越宮律》二十七篇,趙禹的《朝律》七篇,又有《令甲》三百餘篇,以及鮑昱關於嫁娶辭訟的《法比都目》,總共九百零六卷。

漢律如今繁瑣到了什麼地步?

後漢和帝時,廷尉陳寵說當時就有死罪六百一十條,耐罪一千六百九十八條,贖罪以下二千六百八十一條……

如此繁雜的律法,已經堪稱恐怖!

而律法既然這般繁瑣,那顯然也就沒有了遵守的必要。

比如如果現在只有針對停車的一條律法,就是不準停在道路中央,那大家當然都會遵守這條法律。

可倘若法律是停車的時候不僅不能停在道路中央,而且還要規定停車時要穿什麼衣服,要行什麼禮儀,甚至停完車要演奏什麼音樂,那自然就無人去遵守。

而無人遵守的法律,自然就喪失了其功效。

最可怕的是,因爲道德與法治的相互融合,以及官吏都熟悉了《春秋決獄比》中的判刑方式,所以大部分地區的刑法其實都是地方官員有着對法律的全部解釋權!

比如“窮惡盡逆,絕棄人理”這樣的律令。

可“人理”究竟是個什麼東西,誰也說不清。

畢竟大漢以忠孝治國。父母便是將孩子給埋了,那也不能算違揹人理;反之,孩子若是敢辱罵毆打父母,那可是妥妥的大逆!

這些,都是現存於《漢律》中的問題,同時也是劉邈不得不面對,甚至不得不妥協的問題。

但顯然,劉邈不想一個人面對如此糾結複雜的問題。

一如高祖將制訂《九章律》的任務交給了蕭何;劉邈也是叫來了如今大漢帝國絕對的精英商討此事。

衆人一聽到劉邈要他們修訂法律,自然知道這是一件麻煩事。

不提什麼“法律”與“道德”之間的高深關係,單單是整理廷尉劉寵口中那“死罪六百一十條,耐罪一千六百九十八條,贖罪以下二千六百八十一條”就是一個極爲浩瀚的工程!

但羣臣也知道,這個苦,他們不喫不行……

龐統甚至抱怨道:“當陛下的官,可是真累啊!”

看看後漢時的官吏多輕鬆?

每日到衙門,接待接待客人,讀些先聖經典,附庸風雅一番,過的要多滋潤有多滋潤!

怎麼到了劉邈這裏,還能真讓他們幹活呢?

而當劉邈聽到此事後,據說直接提着劍朝龐統砍去,將龐統從殿首追到了殿尾,最後還是陳瑀抱住劉邈,在劉邈耳邊一個勁說:“蒜鳥!蒜鳥!”,這才讓劉邈沒有砍到龐統。

事後,龐統也乖乖過來和劉邈道歉。

劉邈本來是真的想砍了龐統的,但是隨即很快就冷靜下來。

“是朕搞錯了。”

相信官吏,相信士大夫們都是理想主義者?相信他們都能爲了大漢,爲了百姓去死?相信他們將聖人之言奉爲圭臬?

劉邈要是信了,那劉邈纔是真的傻子!

劉邈不排除官吏中有諸葛亮這樣的楷模。

但楷模之所以是楷模,就是其存量優異且罕見。

如果真將其視作官員的常態,那要麼是劉邈讀書讀傻了,要麼是被這些人給矇騙了。

但好在……

一來,劉邈不讀書!

二來,天天去女閭聽那幫人吹牛,這幫官吏什麼尿性他還能不知道?

“是得想個法子!”

劉邈將自己的想法告知羣臣的時候,羣臣第一個反應就是——

陛下瘋了!

“可於律法上規定,凡年滿六十者及仕齡達到三十者,每月可領錢一百。”

“……”

便是身爲三公的王朗都諫言道:“陛下,此雖仁政,然何以錢爲?”

王朗相信,這條律令一旦真的發佈,會讓底層小吏都對劉邈感恩戴德。

而供養六十歲以上老者這一條,也會極大減輕百姓負擔。

但是!但是!

何以錢爲?

錢呢???

不打仗了?不北伐了?不統一了?

大漢如今的府庫固然充裕,但那也不是經不住劉邈這麼折騰!

而劉邈對羣臣的反應則有些奇怪。

只因此時參與修訂律令的官吏中,有大部分都是可以享受這項政策的。

明明是給他們發錢,劉邈身爲天子都還沒來得及心疼,怎麼他們反而還心疼上了?

劉邈也是頗爲無奈。

“朕當年說過,使老者有所養。”

“可陛下沒說過是這樣養啊!”

“可朕已經說了,你讓朕怎麼辦?”

眼看劉邈又要耍流氓,便是張昭也忍不住勸阻起來:“陛下,此事,其實可以暫且緩緩。”

“如今天下尚未平定,北方尚有逆賊。若是驟然施行這樣的政令,恐怕會有大禍!”

即便是張昭,也不同意施行這樣的“仁政”。

誠然,如此規定,能夠緩解官吏的貪污,緩解百姓的養老難題,使得青壯沒有後顧之憂,可以更加輕鬆的投入到生產當中去……

但如今與袁紹之間的戰役,以及與其餘諸侯之間的紛爭,纔是如今最要緊的事情!

不過劉邈這次,同樣態度堅決。

無非同意將每月將支出的錢改爲八十,或者七十!爲了賭氣,劉邈甚至直接是將自己關在宮殿中不願意出去!

羣臣都是着急,唯有諸葛亮、司馬懿神色有異。

“仲達想必也猜測到天子的意思吧?”

“在制訂律法的間隙弄出這樣的事情,陛下的用意未免太過明顯了。”

諸葛亮和司馬懿相聚一處,彷彿洞若觀火。

“新律令施行與否並不是關鍵,關鍵的是陛下在提醒羣臣,制訂律法的時候,要偏向誰。”

劉邈,要的是羣臣的一個態度。

不是羣臣對天子的態度。

而是羣臣對律法,對百姓的態度。

以往律法的制訂者,屁股都是坐在自己這邊的。

即便是如今,從王朗、張昭的反應來看,其支持的依舊不是處於弱勢地位的百姓。

也正因爲如此,劉邈才和大家忽然開始鬧脾氣。

“民受”這一觀念,顯然還並沒有深入人心。

而既然沒有深入人心,那劉邈這個天子之位,其根基便會受到動搖。

“陛下,是真的相信,自己的帝位,是來自於民受,而非天受。”

諸葛亮、司馬懿不僅擁有着站在當世幾乎堪稱頂尖的智謀,同時也因爲年輕,並且一出生就是在戰亂之中,使其對新鮮東西的理解要遠遠超過一些老年人,所以很快便都明白了劉邈鬧彆扭的真正原因。

“孔明既然都知道了,那爲何不想辦法爲百官理清思緒?”

諸葛亮爲難的搖着羽扇:“非我不願盡心盡力。”

“只是陛下還予以我重任,實在力不從心。”

“哦?”

司馬懿好奇:“陛下委以孔明什麼重任?”

“戰馬、冬衣。”

諸葛亮將之前劉邈交代給自己的任務告訴司馬懿。

“戰馬一事,已經解決,但冬衣之事,卻一直找不到好的方法。”

司馬懿聽聞此事後,頓時雙眼一亮。

“若不然,孔明解決律法一事,我爲孔明解決冬衣一事,如何?”

諸葛亮聞言,也是心中一喜:“仲達之言當真?”

“自然當真!”

“好!既然如此,冬衣一事,便徹底交予仲達了!”

沒有冬衣之事牽扯諸葛亮的精力,諸葛亮很快全身心投入到了律法的制訂上。

而一旦諸葛亮這樣的天才全身心投入到一件事,其效率質量往往都異常驚人!

諸葛亮先是與劉邈上書,奉上大漢一年的賦稅,用數據和事實說話,證明了以如今大漢的財政確實是不足以支撐劉邈這麼快就施行“養老仁政”。

但同時諸葛亮在研究了近幾年大漢的賦稅財政後,也是做出判斷,那就是大漢每年的財政確實是在以肉眼可見的速度變得充盈。

只要能夠一直保證這樣的增長速度,諸葛亮斷言在十年之後就能夠施行這條政策。

所以諸葛亮的建議是,入仕的官吏都以章武元年算起仕齡,在二十年後予以供養。

至於老人,倒是可以先以每月十錢的數目供奉,之後再逐年遞增,以求財政的盈餘。

天子聽聞此議,大悅!賞天下六十以上老人賜一斛米、二十斤肉、五鬥酒,八十歲以上再加賜帛兩匹、肉十斤。

隨着此事的發生,制訂律令的官吏便是再怎麼愚鈍,也明白了天子的用意,所以在制訂律法的時候每一條都開始仔細推敲,認真商榷。

最終。

隨着數月的商討,以及結合瞭如今大漢各個郡、縣大量的訟訴、案件,還有到各處親身實地的考量以及詢問百姓的意見,一部嶄新的律法也出現在了劉邈的桌案前。

《章武律》。

以劉邈年號命名之律法。

一開篇,並不像傳統漢律那樣,直接就進入具體條文律令,而是設置《名例律》,規定了刑罰制度和基本原則,儘可能的避免抽象導致法律條文的解釋權被有心之人利用而導致賞罰不公。

之後,便是《衛禁律》、《職制律》、《戶婚律》、《廄庫律》、《擅興律》、《賊盜律》、《鬥訟律》、《詐僞律》、《雜律》、《捕亡律》、《斷獄律》十一篇,總計十二篇六百四十九條。

如此便大幅刪減了兩漢以來繁雜的律法條例,使得秩序可以穩定,政治可以清明,百姓可以安居。

雖然其中不可避免的依舊有許多關於德治的內容,但總歸是有了相當大的進步。

而且最讓劉邈滿意的,便是在《雜律》中明確寫着一條律法:“國有其土,民有其田。國徵民田,必有其錢。”

雖然這幾個字不過存在於數萬字律法中的一個小角落裏,但也確實是真正於律法層面首次承認了百姓擁有私產的合法性。

雖然距離“風可進,雨可進,天子不能進”還差的很遠,可它確實是有史以來第一次維護了百姓的尊嚴並保護了百姓的財產!

“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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